查看文章

最新文章 | 栏目列表 | 文章搜索 | 聚合

所有栏目 -
摩托车不再实施出口质量许可制度
 

摩托车不再实施出口质量许可制度

   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出通知,为避免重复管理,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产品,不再实施出口质量许可证制度。
        不再实施出口质量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共有12大类,包括电焊机、IC卡式电度表、电线、电缆、1100瓦以下的小功率电机、摩托车、汽车、工程机械(汽车起重机、罐车)、低压电器、电视机、洗衣机、电动工具、医疗器械 (包括通用X射线机)等产品。
 
 
 
 
 
发表日期:2005年8月24日 - 作者:Administrator Account
˽ ˽ ˽ ˽ ˽ ˽
上一页 | 下一页
评论
目前还没有评论. 欢迎您第一个发表评论!
您必需登陆以后才能发表评论。 您可以点击 此处 登陆